2025年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已开启_行业动态_爱游戏官网下载app_爱游戏官方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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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已开启

时间: 发布时间:2025-05-01 00:29:47      【来源:行业动态

  当前,随着中国式现代化的推进,社会工作师职业发展空间广阔,就业机会逐步增加,实现自我价值的渠道和平台不断拓展。我市目前持证社会工作师缺口较大,尤其在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婚姻家庭、教育辅导、就业援助、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纠纷调解、应急处置、心理咨询、精神卫生、法律服务等领域对于社会工作者需求较大。

  希望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加国家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努力成为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的先锋模范,加入光荣的社会工作者队伍,为推进许昌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实践许昌篇章贡献力量。

  202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方式来进行。河南地区报名时间:2025年3月14日9:00至3月26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并下载《202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以备核查。

  缴费时间:2025年3月14日9:00至3月28日17:00。考生必须按时缴费,逾期不予补缴,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应试人员须在2025年5月19日9:00至5月25日14:3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202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考生作出承诺后,也可在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申请,撤回承诺申请的考生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在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和考试中有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被记入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考生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有关告知承诺制详细的细节内容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查询。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考试。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拥有非常良好的职业道德;

  3.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解释为“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能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2个科目,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3个科目,考生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主观题)1个科目,考生通过该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2025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沿用2018版考试大纲的基础上增补了部分内容,具体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试大纲”--“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栏目下《2025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增补内容说明》。“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24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资格核查部门依法依规对考生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随机抽查、考后核查等方式对考生承诺内容开展核查。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由资格核查部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联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实名举报的,必须核实处理。

  1.考试前,资格审核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考试后,资格审核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取得证书或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3.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按照《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一)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应试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并上传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的正面证件照(上传照片前应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做处理,通过后方可上传),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资格证书等。以往已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过的应试人员不得更换照片。已注册的应试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须完善相关信息。

  1.报名服务平台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自动核验,提交补充相关信息24小时后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核验结果,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2.如应试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做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现场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3.应试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所在市报名,由于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隐私信息的,核查通过后,无法修改报考信息,由本人承担对应责任。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二)考生报名时要认真填写校对考生报名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考生在网上提交信息时,不得写繁体字和不规范简化字,姓名必须与身份证的姓名相同;答题卡和试卷上所填姓名必须与准考证、身份证上姓名相同。

  (三)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入场。应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和使用电子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实务(高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需要注意的几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各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客观题科目试卷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印制,试卷与答题卡一一对应,须由考生本人撕下答题卡并作答本人试卷。

  (五)考生参加考试时要谨慎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方法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六)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须向报考省辖市的人事申请使用专用考场。对此类情况请及时汇总上报。